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16〕19号),按照本市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加快推进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青年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营造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校启动2020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校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四)在站博士后应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进站。
二、资助重点
(一)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对象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二)重点资助在国家和本市确定的科研创新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和研究计划中,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以及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三)已列入国家和上海高层次海外人才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部门高梯次或同梯次人才培养和资助计划的,不接受申报。
(四)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当年度内无突出成果或新的业绩者,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含博士后)填写2020年人才发展资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提交学院审核,学院限推荐在编教师2人(需排序)、在站博士后1人。截止时间为:5月27日(周四)17:00,逾期不候。
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再登陆系统填报。
人事处通知及附件下载请见:http://rsc.usst.edu.cn/2020/0525/c2816a221323/page.htm
人事处联系人:安栋 55270660
学院联系人:曹剑炜 55272982
光电学院
2020年5月25日